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
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黃色預警公告
西食安委公告 2019年第3號
近期,我州連續發生多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,為有效遏制和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再次發生,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據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《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《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,現發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黃色預警公告。具體如下:
1
請廣大市民不要隨意采摘、出售、購買食用自己不熟悉、以及生長于施用過農藥的土地上的野生菌,因為有毒的野生菌很難辨別。
2
烹調加工野生菌時,不要涼拌食用,不要多品種混合加工,加工時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。有的野生菌雖然無毒,但所含某些成分會與酒中的乙醇發生化學反應,生成毒素從而引發中毒,所以食用野生菌時不要飲酒。
3
學校食堂(含托幼機構)、單位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、旅游景區供餐單位、養老機構食堂、醫院食堂、婚喪嫁娶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,嚴禁加工野生菌類,防止引發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。
4
餐飲經營單位要嚴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購關,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,嚴格執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調加工方法,并留樣備查,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。
5
食用野生菌后10分鐘后至72小時內,如出現頭昏、惡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、煩躁不安、幻覺等癥狀,請立即采取簡易催吐方式(可用手指反復多次按壓舌根即可引起嘔吐,盡量把胃內食物嘔吐出來,以減少毒素吸收);同時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求救,或前往附近醫院就診,并攜帶剩余菌子樣品,以備鑒定菌子的種類,確定有效的治療措施和判斷預后;同餐進食者不論癥狀輕重,均應立刻到附近的醫院進行觀察診治。
6
各級醫療機構必須做好野生菌中毒應急救治的各項準備工作。
7
各地要立即充分利用報紙、廣播、電視、手機、互聯網、宣傳欄等媒介,廣泛宣傳正確鑒別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識和方法。
8
各地要嚴格執行《云南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規范(試行)》,嚴禁農村集體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(包括野生菌干制品),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發生。
9
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、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,加強應急防范,及時處置各類食品安全事故。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預防、早發現、早控制,及時報告和互通信息,加強協作和應急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。
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
2019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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